房租減免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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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減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的公告
來源:經營管理部 發布時間:2022-12-31 瀏覽量:20050
為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的號召,切實履行省屬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奉獻擔當,切實幫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經營壓力,經研究決定,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予以租金減免支持,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減租政策
根據《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做好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通知》(浙國資產權〔2022〕8號,詳見附件1)和《浙江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落實減負紓困政策做好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浙國資產權〔2022〕16號,詳見附件2)文件精神,制訂本企業減租政策如下:
1、減免對象
通過正式合同承租本公司物業及下屬企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存在轉租行為的,由實際經營承租方享受減免政策,原則上轉租方不享受減免。
2、減免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承租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進行減免,租賃合同已涉及免租、優惠租金等情況的,以實收租金計算減免額。在房屋租賃合同存續期間,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承租方,2022年租期滿一年的,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租期內實繳租金按比例享受租金減免。
二、減租流程
1.接到本告知函后,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可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采取郵件、網絡、信函等方式報送申請材料(需加蓋公章)至各物業管理單位,包括:(1)申請書;(2)營業執照復印件;(3)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4)減免資格條件證明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2.物業管理單位收到申請后,審核承租戶是否符合減免條件,確認其租金支付等情況。
3.經物業管理單位審核同意,通知承租戶簽訂《補充協議》,辦理租金減免相關手續。
三、受理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浙江省二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呂煊環,0571-87801633,281652796@qq.com
浙江省工藝品進出口有限公司:
許 敏,0571-87238928,xum8928@126.com
浙江省二輕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梁金輝,0571-87810977,1183833747@qq.com
浙江廣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陳金寬,0571-87801536,45155671@qq.com
四、減租完成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省二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應減租金1489.3萬元,涉及承租戶535戶,已減租金1489.3萬元,占應減租金的100%,已受惠535戶,占應減承租戶的100%;其中,小微企業應減房租1027萬元,涉及承租戶128戶,已減租金1027萬元,已受惠128戶;個體工商戶應減房租462.3萬元,涉及承租戶407戶,已減租金462.3萬元,已受惠407戶。
附件1: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做好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落實減負紓困政策做好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二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